近日,縣人民法院通過司法救助,向3名深陷困境的未成年人伸出援手,發(fā)放司法救助金1.5萬元,以司法溫情與關懷解決困難家庭的燃眉之急(據(jù)“岱山新聞網(wǎng)”5月21日報道)。
2014年,《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(試行)》印發(fā),明確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,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?shù)漠斒氯耍扇≥o助性救濟措施。近年來,我縣司法部門聚焦未成年人、孤寡老人等特殊群體,積極做好困難當事人“托底”工作,為困難群體撐起了一把“暖心傘”。
一件案件、一個受害家庭,牽動著辦案司法干警的心;一次司法救助,給受傷被害人家庭帶來希望。人民群眾的感激和肯定,是對司法救助工作的最大鼓舞。
健全主動發(fā)現(xiàn)機制,讓“暖心傘”最大限度覆蓋所需群眾。我們看到,有關司法部門在辦理司法救助案件中,認真對照救助標準,逐案梳理、細致排查,還借助大數(shù)據(jù)實現(xiàn)救助線索智能篩選。這種靠前服務與技術驅動相結合,致力于早發(fā)現(xiàn)、早救助、早幫扶的做法,將推動司法救助工作效率和精準性的不斷提高。
推動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有機結合,織就一張更堅實的幫扶網(wǎng)。司法部門除了盡最大努力為被害人家庭爭取司法救助額度外,還要積極延伸職能,加強與民政、婦聯(lián)、社區(qū)等部門溝通協(xié)作,建立“司法救助+社會救助”多元救助機制,給予經(jīng)濟、心理、人文立體幫扶,為當事人走出困境提供長效幫助。
法有尺度,亦有溫度。新時期,面對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更高要求,讓司法救助關照更多民生現(xiàn)實、紓解社會痛點,同時完善多元化救助體系,必能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。